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之「保險費、一定年齡及本保險保險金額、給付責任、給付範圍、各項給付項目內容與給付金額、醫療保險金起賠金額與給付限額、事務費及其他相關事項」,業經本部於111年7月1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78335A號公告,並自111年8月1日施行,茲檢送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
主旨: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之「保險費、一定年齡及本保險保險金額、給付責任、給付範圍、各項給付項目內容與給付金額、醫療保險金起賠金額與給付限額、事務費及其他相關事項」,業經
本部於111年7月1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78335A號公告,並自111年8月1日施行,茲檢送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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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學務處
日期: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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