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29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2366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主旨:「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29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2366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29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23664D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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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學務處
日期: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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