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住民族委員會自103年1月1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
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114年後
取得族語能力中高級任一種合格證明書即符合該項
報名條件)。
(2)原住民族委員會102年12月31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
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
(二)具備以下任一資格者:
1、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2條規定,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偏
遠地區學校從事族語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且
現職之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老師或代理教師。
2、具備原住民族語教學、族語推廣或原住民身分及教學
經驗資格之一者:
(1)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原住民族語
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之族語老師、原
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老師或代理教師。
(2)現職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且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
4年(含)以上。
(3)經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瀕危語言之族語言推動組織
等單位推薦之族人,並經原住民族委員會造冊在
案。
(4)具原住民身分,於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從事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2學期之代理教
師。
四、線上報名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開放):https://forms.gle
/DUURNGxeVKnt1JUt5。
五、招生人數:35人。
六、修業年限:至少2年。
七、上課時間:學期間之週六及寒暑假之週一至週五。
八、上課地點:該校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或光復校
區(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九、收費標準:報名費1,300元,每學分3,500元。
十、相關詳細資訊請參照該校網頁【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
文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專區。
十一、檢附原函影本及招生簡章各1份,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
立清華大學03-5715131#73601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