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公告】「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及校外會(聯絡 處)學務創新人員」
主旨:有關本署辦理「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及校外會(聯絡
處)學務創新人員」經費補助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署114年4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0434A號令修
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
創新人員要點」辦理。
二、本次補助期程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各校倘有經
費補助需求,請依「經費申請表」覈實填列後,函送教育
部各縣市聯絡處實施初審及彙整(直轄市督管之私立高級
中等學校,請函送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三、教育部各縣市聯絡處及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完成初審後,請
依管轄學校申請情形,繕造「教官員額計算與異動表」併
同各校申請資料,於114年6月9日(星期一)前函送本署,
俾憑辦理經費補助作業。
發佈單位:人事室
日期: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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