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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行政單位 / 2026-02-09 / 點閱數: 2071

  • 人員介紹
  • 工作職掌
  • 相關規章
  • 教育宣導
  • 學生宿舍(樂居樓)
  • 賃居生服務

 

【學務主任】:

  • 秉承校長指示主持全校學務事宜。
  • 規劃策進有關學務之一切事宜。
  • 擬訂學務處年度工作計畫。
  • 召開或出席有關學務各項會議。
  • 督導及考核學務工作之執行與成效。
  • 處理其他有關學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校安中心】:

  • 依照學務主任之指示處理組務。
  • 擬訂或修訂生活管理有關章則。
  • 校園安全危機處理實施計劃。
  • 學生朝週會、集會之整隊、行進及集合等訓練及位置分配。
  • 協調訓育組及導師指導學生擬定生活公約,並督導其實踐。
  • 主辦學生請假缺曠課之審查,必要時會同導師。
  • 舍監通知家長。
  • 擬辦學生獎懲事項並提具報告、學生勤惰管理辦法。
  • 主辦學生操行評審會。
  • 會同值勤教官及門禁守衛,早自修、中午負責校內安全,違規遲到登記。
  • 協助特殊學生之個別輔導分項,督導各項集會、比賽、慶典活動之秩序。
  • 學生秩序、服儀、安全檢查及車站路隊糾查幹部之訓練。
  • 班幹部之組織、管理及推行。
  • 接談學生家長關於學生行為違規及執行衝突事件調解事宜。
  • 上下課、午休、巡查校內外,維護秩序學生安全違規登記。
  • 協辦新生入學及幹部訓練。
  • 協助衛生組督導學生美化、整理環境。
  • 學生遺失物件之收領。
  • 辦理教育部春暉專案工作。
  • 訂民防團訓練計畫並辦理有關訓練事宜。
  • 辦理學生交通安全維護事項及學生專車乘車秩序維護。
  • 協助總務處辦理單車管理。
  • 協助舍監管理校內住宿生。
  • 會同舍監擬訂或修訂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及其他規定。
  • 抽查宿舍內務。
  • 新生入學選派服務生指引,入學考選派交通服務生。
  • 工讀生訪查實施。
  • 擬訂或修訂校外寄宿生輔導辦法並執行校外寄宿生輔導。
  • 負責學生校外生活輔導車站及特殊場所之巡查。
  • 處理學生偶發事件。
  • 辦理有關學生生活管理(含住宿生)事項,來校日(夜)讀學生管理辦法。
  • 出席校內外與軍訓及生活輔導有關之會議。
  • 安全教育及防護訓練實施辦法。
  • 中午輔導教育輪值。
  • 負責全校性朝會、週會、慶典集會、演講、參觀和旅遊等之指導和帶隊。
  • 主辦校外慶典集會等活動(校外集會由教官帶隊)
  • 統計編製及管理學生有關表冊。
  • 收集整理有關軍訓及生活指導有關資料。
  • 參與巡堂工作。
  • 辦理軍公教遺族獎助學金事宜。
  • 辦理學產基金、急難救助金事宜。
  • 防制青少年犯罪方案季報表。
  • 協助辦理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事宜。
  • 規劃管理學生外訂餐盒及查察違規私自外訂事宜。
  • 辦理教育部校安中心系統業務工作。
  • 參與警政機關青少年身心維護勤務。
  • 彙整學生事務工作,編印生輔通報並利用朝會、導師會報時宣導,協助畢典會場桌椅排定。
  • 辦理教職員汽機車停車秩序管理。
  • 承校外會之指導,辦理校外會業務。
  • 策訂並辦理防火防災防震演練事宜。
  • 上、放學側門、教官室、交通值勤、外巡、違規登記排定。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生輔組

  • 依照學務主任之指示處理組務。
  • 根據全民防衛總動員法實施軍教學工作。
  • 承辦軍訓人事,並督導軍訓工作之推展。
  • 辦理學生軍訓教學及軍訓事務管理。
  • 辦理軍訓裝備、帳務管理及保養維護。
  • 校園安全危機處理
  • 處理學生偶發事件。
  • 參與巡堂工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訓育組】:

  • 學務會議及導師會報規則、會議紀錄彙整。
  • 學期工作實施要點。
  • 學務處行事曆。
  • 週班會計劃及實施
  • 訓育計劃及實施藝能性活動之比賽。
  • 推行人文教育倫理教育實施綱要。
  • 社團選社
  • 週記抽查。
  • 新生始業輔導辦理。
  • 學務處文宣(包括生活輔導、民主法治專刊)
  • 法律常識測驗、教育相關宣導專題演講講師安排、聯絡。
  • 補助款相關活動計畫提報申請、執行、核銷。
  • 仁愛工作(各項慈善捐款、發票、義賣、校外愛心關懷活動之籌劃與實施等)。
  • 審查訓育組相關活動報名,參選學生資格。
  • 畢業典禮、母親節(卡片)、父親節(卡片)、教師節(卡片)、校慶園遊會。
  • 生活教育競賽辦法擬訂
  • 舉辦包粽(中)活動。
  • 幹部訓練實施計劃。
  • 開學典禮、休業式程序安排
  • 籌辦畢業相關事宜(畢業紀念冊說明審查、攝影、團體照安排)。
  • 校刊及其他刊物編印。
  • 班級楷模學生調查及表揚實施辦法。
  • 孝親敬師楷模辦法。

【體衛組】:

體育運動部份工作執掌:

  • 體育規章比賽活動計劃及實施。
  • 訂定體育正課進度表、授課內容、正課實施辦法、安全維護守則、成績考核辦法及技能檢測成績對照表。
  • 校外運動比賽報名表。
  • 紀錄及統計學生各種運動成績。
  • 校內各類運動比賽(含運動會)。
  • 校外各類運動比賽(獲獎名單登錄、獎狀影印、敘獎、獎金請領)
  • 體育器材室管理。
  • 康樂股長訓練。
  • 協辦教職員體育活動事項。
  • 體育教師研習帶隊比賽排定。
  • 11協辦教職員參加校外各項體育活動。
  • 12其他有關學生體育事項。

 
衛生保健工作執掌:

  • 擬訂衛生章則及計劃。
  • 消除髒亂實施辦法及宣導辦法。
  • 實施傳染病預防接種。
  • 醫藥器材及清掃工具之請購。
  • 舉辦健康檢查。
  • 指導學生健康要領並矯治其缺點。
  • 實施學生尿液篩檢。
  • 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事宜。
  • 學校辦理各項活動有關校園清潔工作及資源回收事宜。
  • 巡查校區環境整潔指導學生環境衛生之清掃及維護。
  • 參與巡堂工作。
  • 學生愛校服務。惜福、衛生股長訓練,輪值排定。
  • 管理學校環境衛生事宜。
  • 重要活動(入學考試、運動會、校慶園遊會、畢業典禮)選派環保服務生。
  • 廁所綠美化及走廊花盆維護澆水宣導。
  • 其他有關學生衛生保健事項。

【健康中心】:

 

  1. 校園緊急事件暨偶發事件危機處理實施計畫
  2. 改過銷過實施辦法
  3. 學生獎懲委員會設置要點
  4. 學生請假辦法
  5. 學生獎懲規定實施辦法
  6. 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要點
  7. 宿舍管理辦法
  8. 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
  9. 自治幹部組織辦法
  10. 緊急傷病實施計畫
  11. 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12. 衞生管理辦法
  13. 健康促進實施計畫
  14. 導師遴選辦法
  15. 法律基本常識測驗實施要點
  16. 校園安全檢查及違禁物品處理辦法
  17. 防治霸凌執行作法
  18. 國中部社團實施要點
  19. 高中職部社團實施要點
  20. 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計畫
  21. 服務學習實施計畫
  22. 文化走廊班級壁報比賽實施要點
  23. 母親節歌唱比賽、英文歌唱大賽實施要點
  24. 母親節卡片設計製作比賽實施要點
  25. 禮儀暨孝親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
  26. 生活教育「整潔秩序競賽」實施要點
  27. 教師卡設計比賽施要點
  28. 話劇競賽實施要點
  29. 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
  30. 每日生活作息時間表
  31. 服裝儀容規範及檢查管理要點
  32. 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問與答

【防震防災教育】
校園城鎮韌性(防空)疏散避難演練參考指引
興華高級中學防空避難處所
興華高級中學防震災演習疏散注意事項
興華高級中學防震防災疏散位置圖、疏散路線表
興華高級中學住宿生防震防災疏散注意事項
興華高級中學宿生防震防災疏散位置圖
全民防災e點通網站
消防防災e點通APP

 

【人權法治教育】
嘉義市興華中學人權法治教育實施計畫
嘉義市興華中學人權法治教育全校分工執掌
嘉義市興華中學人權法治教育推行委員會
嘉義市私立興華高級中學法律基本常識測驗實施要點

 

【防治藥物濫用教育】
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水域安全-防溺教育】
內政部消防署-水域活動如何防溺與自保

教育部-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
教育部體育署-水域安全宣導
交通部觀光局網站-相關公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反詐騙教育】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打擊詐欺專區」
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反詐聖手麥可潘花絮 EP2 許伯篇30秒
機智社團生活花絮 EP3 吳鳳篇
反詐聖手麥可潘花絮 EP1 安心亞篇30秒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影片、mp3檔案連結
數位發展部防詐宣導短影片

 

【交通安全教育】
道安資訊查詢網
168交通安全網

 

 

賃居生服務 ( 校安中心服務電話:05-2755299 )

114學年度賃居認證合格房東資訊一覽表
賃居認證合格處所,均經嘉義市都發處、派出所、消防隊共同認證,欲賃居同學可參考運用。

房東姓名 連絡電話 住址 備考
吳○柳 0963282*** 嘉義市東區興中街32巷2號  
葉○雲 0932788*** 嘉義市西區成功東街28號  
郭○玲 0928776*** 嘉義市西區豐年里永安街13巷2號  
救國團(嘉義學院) 05-2770482(葉小姐) 嘉義市忠孝路307號  

【租屋安全】---租屋要小心謹慎
租屋前應注意事項
◎怎樣知道哪裡有合適的房子要出租?試試下列的方法吧!
 一、找屋前先了解週邊環境、治安狀況及房東人品。
 二、考慮交通的方便性,上學是否方便。
 三、租屋處的路上路燈照明設備如何。
 四、看房子最好找親友陪同。
 五、若單獨看房子時,必須先告知家人、同學所到之地點、電話及時間,並同時互打電話以確認安全。
 六、若單獨看房子時,應注意出入口的位置,並不要關閉出入的大門,以方便應變。
 
搬入租屋處後
◎特別是女同學請務必特別注意喔!
 一、最好將房門換新鎖。
 二、養成隨手鎖門的習慣特別在睡前。
 三、與鄰居或室友建立良好關係,建議最好選擇社交單純的室友。
 四、注意租屋附近是否有可疑人物。
 五、告知家長、師長正確的租屋地址及電話。
 六、單獨在家時不要隨意讓陌生人進入屋內,應門時應詢問清楚。女同學宿舍可以製造「假象」,
     門外鞋架故意放置一、兩雙男用鞋,在陽台掛些男襯衫。
 
租屋安全檢查事項
一、注意樑柱有無裂痕或是否彎曲,衣櫃的門、窗戶是否會卡住無法打開,若有上述現象,表示此屋的建築結構有問題,
     請慎重考慮是否要承租!
二、若該屋下有營業場所,不妨注意樓下的營業場所是否曾為了內部裝潢而擅自打掉樑柱結構。一旦樑柱遭到變動,
     則整棟樓房的結構安全影響甚大,請慎重考慮是否要承租!
三、注意屋頂、牆壁是否會漏水;特別是新粉刷、剛裝修處是否有過去遺留的漏水、發霉的跡象;尤其屋頂與牆面
     交接的牆角最易漏水,要特別注意該處是否有水痕出現。
四、與浴室、廚房相接的牆縫是最易發生漏水的地方。不妨觀察與這兩種房間的共同用強之牆縫上的油漆、粉刷、
     地磚是否變色或異樣。
五、有時屋內經粉刷修飾,一時看不出漏水的毛病。房客不妨從屋外觀看,從外牆、公共空間(樓梯間、天井…)
     與隔壁鄰居相銜接的牆面做判斷。
六、注意馬桶是否通暢(沖水時順時不順、有無異聲);水龍頭可否關緊;排水管是否流暢。
七、住一樓要注意是否會淹水(馬路是否比房屋的水平面高、路邊水溝是否暢通、鄰居的圍牆是否有水痕)。
     化糞池的位置是否會外溢。若從外觀看不出是否會淹水,不妨打開電表箱、水錶箱、插座開關,
     觀察內部是否有曾因淹水而留下的污泥痕跡。
八、二樓的住戶要留意管道排水(若排水不良,樓上的水最易溢漏在二樓)
九、頂樓的房子要注意屋頂是否出現油漆剝落、水痕,以判斷是否會漏水
    (若機會剛好,不妨在下雨天看屋,可檢驗該屋是否漏水)。
 
訂定契約注意事項
 ◎考慮租金價格相對於屋況是否合理。
 ◎若價格談妥,決定承租後,應在付訂金時,要求房東開收據。收據的內容應包含:出租地址、房東姓 名、訂金金額、
     身分證號、預定起租日及付訂日期,以免房東收了訂金後,又拒絕承認出租。
 ◎看屋時若發現房屋有缺陷,則盡可能事前在租屋契約中載明修復的權責,及雙方在修復費用的分攤方式,
     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簽約前,可要求房東出示房屋權狀及身分證以確定是屋主本人。
 ◎若承租對象為二房東時則須特別小心,以免將來二房東與房東解約時招致自己的權益受損。向二房東承租時,
     應注意的事項有:
   a.二房東與大房東的租期是否即將到期。
   b.二房東若欲提前搬走,記得向二房東要回押金,否則大房東是不用對二房客負責的。
 ◎在契約中預留提前解約條款(如扣一個月押金或代找下一個房客),以免住不滿意又無法搬家,或提前搬走卻面臨
     房東沒收全部押金慘劇。
 ◎根據【土地法】第99條規定:”擔保金(押金)不得超過二個月房租之總額。”,房客不妨依據此法調適時向房東
     稱取合理的權益。
 ◎兩個榻榻米大小(3.24平方公尺)為一坪。若手邊沒尺可量,可以雙人床大小為目測之依據,就不會差距太多。


安全常識
一、飲食的衛生安全
◎出門在外,得打點自個兒的脾胃!
在外面餐館吃飯,提醒你務必找一家看來窗明几淨、衛生可靠的店用餐,以免吃壞肚子,賠了銀子又折健康囉!常會有同學一來懶、二來為省錢,幾乎天天吃泡麵,或者三餐吃的有一頓沒一頓的。提醒你應盡量於學校餐廳用完餐後再回住處。或準備些麵包、餅乾等乾糧,以備不時之需。若能再備一些居家良藥是在好不過了!
二、交通安全
由於大部分同學外宿均是以腳踏車代步,因此騎腳踏車同時尤其特別注意安全,不追求速度與刺激,應戴安全帽並注意行車安全。另租屋時應考慮是否停車方便,同時停好車後記得上鎖,以防愛車失竊。
公車族在租屋時應考慮是否有公車搭乘的方便性,同時考量從租賃處至公車站排時間的路程約多遠、照明設備如何、沿途是否有商家等。平時搭乘車輛時,避免在昏暗偏僻處下車,拒搭玻璃窗視線不明、車號不清之車輛;婉拒不明人士主動邀約;隨身物品放在身邊或明顯處。
三、用電安全常識
1.保險絲熔斷,是用電過量的預告,不可愈換愈粗,以免短路時,不能及時熔斷,以起火災。
2.電線陳舊,最易破損,應注意檢查更換。
3.衣櫃內不可裝設電燈烘衣。
4.電暖爐旁不可放置易燃物品或靠近衣服。
5.電熱水器檢查其自動調節裝置是否損壞,以免發生熱,引起爆炸。
6.電氣房及電氣開關附近應備海龍滅火器或乾粉滅火器以資防火。
四、電線走火時,如何處置?
1.首先切斷電源,再將著火線路割斷撲滅。
2.切忌用水潑救,以免觸電。
3.可使用海龍滅火器、乾粉、二氧化碳滅火器。
五、遇火警如何報警?
1.在撥通119電話後3秒鐘始可通話(有長途控制器不能打)。
2.報告火警時應將發生地點,街(路)巷 號 樓 及附近明顯目標,火災種類一併報出,以利搶救。
3.手機可撥打112。
六、檢查瓦斯漏氣的方法
1.不使用瓦斯時,檢查瓦斯表末位數字如有轉動,表示漏氣。
2.以肥皂泡沫塗於檢查處,如有漏氣,會形成氣泡。
3.絕不可以用火測漏。
4.不可以打開電燈和一切電器開關。
5.不可用電扇、抽風機和排油煙機來排除瓦斯。
七、您在家時,聞到一股濃瓦斯味時,如何處置?
1.拿濕毛巾摀住口。
2.關瓦斯總開關。
3.打開窗戶,讓空氣流通(金屬鋁門窗,小心碰撞)。
八、睡夢中被濃煙嗆醒,如何逃生?
1.切勿驚慌,第一件事觀察哪裡可以逃生,一瞬間可決定生死。
2.濕毛巾摀住口鼻或使用塑膠袋(15公斤裝平時家中應準備)。
3.採低姿勢,延地板爬行(離地面20公分以內或階梯角落都殘留著些微空氣)。
4.人站在窗邊,以窗簾或床單撕裂成條連接或延水管、廣告牌、電線桿、攀爬而下,或自室外安全梯逃生。
5.通過火焰之時,應將所穿衣服用水浸濕或以棉被、毛毯等浸濕裹住身體迅速衝出。
  (使用海龍高效環保(NAF)噴灑全身即可)
6.夜間火警應先通知樓上熟睡者逃生,物僅顧自己撲救或逃生。
7.煙上昇速度,遠比人上樓梯來得快,故火警時應儘速向地面逃生。
8.不可以跳樓,以免產生骨牌效應。
九、外出注意事項:
   乘坐火車或汽車遇火警時,應待車停妥後迅速找到安全出口或打破窗門逃生,車未停止不可冒險跳車,已致重傷或喪生。

觀察不良房屋外觀的徵兆
1.房屋傾斜、樑柱龜裂、牆面滲水發霉、門窗開關困難、水管漏水,以及邊溝開裂等現象。
2.貼山側牆或地下室地板與牆壁是否有滲水發霉現象。
3.地下室之地板牆壁或角落是否有裂縫或浮凸現象。
4.房屋樑柱是否有裂紋或產生斜向裂縫。
5.隔間牆粉刷層是否有開裂現象或產生斜向裂縫。
6.外牆磁磚或粉刷層是否有開裂或剝落現象。
7.房屋內裝飾材料或傢俱有開裂綉蝕或傾斜現象。
8.房屋門窗是否有因結構體或門窗本身變形而產生開關困難或無法使用現象。
9.屋頂水塔進水量與水壓是否不穩定,自來水水費是否有暴漲現象。

租屋要訣
房屋有瑕疵時,對租賃契約的影響
1.  房屋自然損壞的處理-至於關於房屋之自然損害,如果未在契約中規定由房客自負的話,當然要由房東負責維修。
   但依《民法》437條,房客有通知房東的義務,如果沒有通知,而使得損害擴大,房客要負責賠償。但如果房客已經通知,
   而房東拒不修理時,房客可終止租約或自行雇工修理,而於兩年內向房東要求修理費或抵繳房租。
2.  爭取租約期滿的優先承租權-其次,在市售的契約版本中經常會規定「租期屆滿時,除經房東同意繼續出租外,
    應即日將房屋按照原狀遷空交還房東,不得請求遷移費或主張任何權利。如不立刻交還房屋,應支付按照
    租金幾倍計算之違約金」。但房客可爭取事先約定﹕「租約期滿,原房客有『優先承租權』,並事先協調,
    漲租幅度及時間,明列於契約條文」。而房客如果要裝潢房屋最好先和房東約定好,租約期滿房東是否願意買下
    裝潢或是否願意多續租幾年,再決定裝潢費用。至於一般民間有所謂房東要給搬遷費才能趕房客,在法律上房客
    並沒有做此項請求的權利,房東更沒有付給房客搬遷費的義務。(另外,房東經常會有契約中規定類似﹕
    『未經房東同意,不得私自將租賃房屋之全部或一部出租、轉租、頂讓或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此時房客應爭取加註﹕「留宿親友,不在此限」,以免房東以此為把柄,藉口趕人。)
 
簽訂租屋契約注意事項
1. 本注意事項僅促請訂約雙方注意,並非本約之一部份,無約束雙方之效力。
2. 訂約時務必詳審契約條文,由雙方簽名、蓋章或按手印,並寫明戶籍住址及身分證號碼,以免日後求償無門,請特別注意。
3. 訂約時應先確定訂約者之身份,如身分證或駕照等身分證明文件之提示。如立契約書人有一方為未成年人,
   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4. 應注意房東是否為屋主或二房東,可要求房東提示產權證明如所有權狀、登記簿謄本或原租賃契約
  (應注意其租賃期間有無禁止轉租之約定)。
5. 本約第十二條第一款之數額,應以相當於一個月租金之金額為宜。
6. 依土地法第九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額年息百分之十為限。
   另依土地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押租金以不得超過二個月之租金總額為宜,超過部份,承租人得以超過之部份抵付房租。
7. 交屋時可拍照存證租屋狀況,以供返還租屋回復原狀之參考。如租屋附有傢俱,以列清單為宜。
8. 在交付押租金或租金時,房客應要求房東開付收據交房客或於房客所持有之租賃契約書上註明收訖為宜。
    同時房東返還押租金於房客時,亦應要求房客簽寫收據或於房東所持有之租賃契約書上記明收訖為宜。

 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  https://csrc.edu.tw/NewCsrc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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